投稿須知

 《臺灣史研究》稿約

一、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出版之《臺灣史研究》(以下簡稱「本刊」)為季刊,每年三、六、九、十二月各出版一期,刊登有關臺灣史研究之中、英文研究論著,以及研究討論、資料介紹與書評。

二、投稿格式請依本刊之撰稿體例。

三、投稿請附上論文word電子檔,並寄至本刊信箱:twhr@gate.sinica.edu.tw

四、本刊審查完成後發投稿者修改之稿件,自發信日起,給予兩週修改期限,請投稿者務必在期限內寄回修訂稿;若超過一個月後仍未交回修訂稿,將視同退稿處理。

五、本刊已接受刊登之論文,論文作者須簽署「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同意不限地域、時間及方式將本論文之著作財產權以無償、非專屬授權方式授權本所得自行或轉授權第三人以紙本或數位化方式重製、出版、發行並銷售,或進行數位化編輯後,透過網路公開傳輸,授權使用者檢索、瀏覽、下載、傳輸、列印等行為。每一期紙本出版後,電子全文將刊登於本所網頁。

六、本刊不再提供抽印本,作者可獲得當期《臺灣史研究》兩本。此外,會提供作者論文印製版之wordpdf檔案,和抽印本封面pdf檔案,供作者自行製作抽印本。

七、經《臺灣史研究》發表之論文,由作者自負文責。

 

八、來稿以未發表者為限;如發表於研討會中,以該研討會不出版論文集或不收錄於該研討會論文集者為限,並盡告知義務。

《臺灣史研究》撰稿體例

一、本刊於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出刊。本刊為一學術性刊物,刊行臺灣史研究之相關著作。凡屬此領域之學術論著(中文不超過四萬字,英文不超過30頁為原則),研究討論(以三萬字為原則),田野調查與資料介紹之相關論述(以一萬五千字為原則),書評(以一萬字為原則)等,均歡迎惠賜稿件。論著請用橫式寫作,並附中、英文摘要,以各五百字為限;請附關鍵詞。

二、英文稿件格式,請參照The Chicago Manual of Style

三、中文格式部分

(一)本文部分

1.正文及註釋,平常引號請用「」標示,書名、期刊用《》,文章篇名和碩、博士論文用〈〉標示,未出版之專書、研究報告等用「」。臺灣之「臺」,書名或文章名,無論中、日文,均依照原書、原文之寫法,除此之外,內文中遇有臺灣之「臺」,一律採用繁體寫法。

2.中、日紀元(西元紀年)的情形,一律採用「咸豐2年(1852)」的形式,若單以西元紀年表記則不在此限。

3.括號一律採用全形括弧()。

4.文中數字與西元紀年以阿拉伯數字表示。

5.正文中引用外文文獻之「書名」、「引文」、「專有名詞」時,必須附中文翻譯;凡正文中使用特殊字型如明體改楷體、加粗或斜體等,強調特定語詞時,須加註說明,方便讀者閱讀。

6.獨立引文每行前空三格;遇多段之引文,則每段開頭多空二字。正文內之引文,請加「」;若引文內別有引文,則使用『』表明。引文原文有誤時,應以〔〕表示正確的字或附加(原誤)。引文有節略而必須表明時,不論長短,概以節略號六點……表示,如「╳╳╳……╳╳╳」;英文句中三點,句末則為四點….

7.註釋號碼,請用阿拉伯字數碼表示,並請置於標點符號之後。

8.所附之照片、圖表,需於縮版印刷後,仍然清晰可辨識。說明文字、數字及符號,須與內文一致,並以橫列為原則,由左至右書寫;如需直寫,則由右而左。表、圖均需編號,並加標題於表之上、圖之下;相關說明文字,則均置於圖、表之下。

9.文章或註釋當中,若出現作者「按」,無論係改正錯誤或僅為說明文字,均採取〔按:╳╳╳〕之形式表示。

10.內文中自製或引用之表、圖、附錄涉及統計數字者,應確實查核所列數字正確與否。

(二)註釋部分

1.註釋中,作者與譯者之表現方式,如各僅為一人時,二者間以頓號表示,如「╳╳╳著、╳╳╳譯,……」;若作者或譯者有二人以上時,以「╳╳╳╳╳╳著,╳╳╳譯,……」或「╳╳╳著,╳╳╳╳╳╳譯,……」之方式表示之。

2.正文及註釋,平常引號請用「」標示,書名、期刊用《》,文章篇名和碩、博士論文用〈〉標示,未出版之專書、研究報告等用「」。

3.論著註釋,請依下列格式加註:

第一次出現時:

(1)專   著:作者,《書名》(出版地:出版社,年分),頁碼。

(2)論文著作集:作者,〈論文名〉,收於編者,《書名》(出版地:出版社,年分),該文起迄頁碼。

(3)期刊論文:作者,〈篇名〉,《刊物名》(出版地)卷: 期(年月),頁碼。

再次出現時:

作者,篇名或書名,頁碼。

4.註釋中若遇合刊之期刊,以《期刊名》3: 3/4的形式表示。

5.註釋或參考書目中之頁碼,以頁123-4的形式表示(採用頓號、以-取代~)。


6.文叢、研叢及原刊年的表現方式:

  陳淑均,《噶瑪蘭廳志》(臺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臺灣文獻叢刊〔以下簡稱「文叢」〕第47種,19571852年原刊),頁11-12

7.期刊卷期之後需附出版時間,或簡(只有年代)或繁(年月均有)皆可。

8.報紙的表現方式:

第一次出現時:

〈標題〉,《報紙名稱》,年月日,版次。

再次出現時:

〈標題〉。

9.引用電子資料時,請註明下列資料:

作者(年代),〈篇名〉,下載日期,網址。

(三)引用書目部分

1.全篇論文之後,需詳列引用之書目。不分期刊論文、論文著作集,或是專著,中、日、西文並列時,中、日文在前,西文在後。中、日文書目,可按作者姓名筆劃,西文書目依字母次序排列,姓在前,名在後。

2.引用書目中,若有版本或原刊年等說明文字,皆於該書後加括號說明之。

3.書目範例:期刊論文、論文著作集、專著書目,依下列格式編排之。

(1)期刊論文:

王世慶

      1985  〈從清代臺灣農田水利的開發看農村社會的關係〉,《臺灣文獻》(南投)36(2): 107-150


Coe, Michael D.

      1955  “Shamanism in the Bunun Tribe, Central Formosa.” Ethnos (Stockholm) 20(4): 181-198.

(2)論文著作集:

松田吉郎

      1992  〈臺灣水利事業一田兩主制〉,收於陳秋坤、許雪姬主編,《臺灣歷史上的土地問題》,頁105-138臺北: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田野研究室。

Wang, Tay-sheng

      2013  “Legal Modernization and Repeated ‘Extension of Mainland’: From Late Japanese Colonial to Early Postwar Taiwan.” In Kuo-hsing Hsieh, ed., Shaping Frontier History and Its Subjectivity, pp. 89-155. Taipei: Academia Sinica.

(3)專著:

曹永和

      1985  《臺灣早期歷史研究》。臺北: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Shepherd, John R.

 

      1993  Statecraft and Political Economy on the Taiwan Frontier, 1600-1800.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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