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 2011年9月21日 「林務局所藏日治及戰後林業檔案」是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以下簡稱本所)與林務局合作典藏的官方檔案。此批資料內容完整,時間橫跨政權交替的動盪時代,不僅是臺灣林業經營及戰後官方接管監理的第一手史料,也忠實呈現日治末期至戰後臺灣社會的現況。 本檔案的分類與編排,依照原歸檔卷冊作為最基本之整編單位,主要遵循檔案來源理論及尊重全宗原則處理,但因檔案年代跨越日治到戰後,故先以時間斷限將檔案分為臺灣總督府、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以及臺灣省政府三個時期的全宗。全宗之下再依照檔案產生來源或內容細分系列,分類編排架構如表一。
本檔案的產生背景,可回溯到日治時期。臺灣作為殖民地,境內資源的開發皆以殖民母國的經濟利益為優先考量,樟腦事業是日治初期最受林政部門重視的山林產業,而林木伐採則是在 1925 年森林計畫事業實施後,才得以歩上軌道。尤以 1942 年以後,因應戰時體制的木材需求,臺灣總督府行政機構精簡,裁撤營林所,造林業務及各出張所回歸殖產局山林課,官營伐木事業轉由「國策會社」或日資民營企業經營,木材生產量達到高峰。全宗一「臺灣總督府時期林業檔案」中的臺灣拓殖株式會社及南邦林業株式會社即於此時期接手官方伐木事業,供應軍需用材。 1945 年 8 月,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臺灣轉由國民政府統治,11 月初,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農林處續行林政業務,並於 1946 年 9 月 15 日設立林產管理委員會,其下再設三組,分別接管日治末期各日資企業經營的伐木林場、製材場,及日本民營計 72 家林業會社,臺拓林業部及南邦林業株式會社毫無疑問地羅列於接收名單之中。至此,日治時期的林業伐採正式告終,臺灣的林業經營邁入新的階段。 1947 年 2 月二二八事件爆發,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為臺灣省政府。其後,臺灣省政府為加強農林政事之推行,曾多次進行機關組織調整,如民國 38 年 (1949) 12 月林產管理局所屬農林處改為農林廳;民國 49 年 (1960) 2 月林產管理局改制為林務局,仍隸屬於農林廳。1999 年 7 月 1 日起,林務局因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之施行,改隸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並自 2004 年 1 月 30 日起,承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處森林科及保育科之業務,延續迄今。 「林務局所藏日治及戰後林業檔案」產生於上述背景,歷經兩個政權,走過時代動盪,卻能留存至今,珍貴性不容小覷。2005 年 4 月,林務局與本所合作進行本檔案數位典藏計畫,由於檔案年代久遠,多因酸化破損,清理作業相當艱難,著錄與數位化的困難度也超乎預期。2010 年終於完成將近8萬7千頁影幅的資料著錄,並在本所的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開放臺灣總督府時期林業檔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時期林業檔案、臺灣省政府時期林業檔案三個全宗的目錄查詢及數位影像瀏覽服務。以下依照三個全宗,分別列舉具有特色的檔案,更詳盡的內容介紹,已刊登於《臺灣史研究》第十七卷.第二期,歡迎至本所網頁下載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