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115年度第1梯次博士後研究學者自114年8月1日起至9月1日(下午5時)止受理申請
一、依據「中央研究院延聘博士後研究學者作業要點」辦理,本申請案請至本院「學術服務管理系統」(https://asms.sinica.edu.tw) 線上申請。
二、本計畫延聘之博士後研究學者資格說明如下:(一)本梯次申請人須為110年1月1日後獲得博士學位者。(二)申請人於獲得博士學位後曾生產或育嬰留職停薪者,得依每一出生數,申請延長前項所述年限二年;若曾有服義務役之事實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前述所訂年限得依其實際服役時間予以延長。
三、申請人倘於申請截止日前無法取得畢業證書者,須上傳指導教授證明信函,說明於本梯次起聘前可取得畢業證書。115年度第1梯次聘期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110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學位者之聘期至115年12月31日止)。
四、申請人均須撰寫獨立研究計畫,並依審議結果核定為中央研究院或一般博士後研究學者。計畫內容應含括:計畫目的與價值、文獻評述、研究方法與預期成果等,倘過於簡略,將影響審查結果。
五、研究人員(學術導師)請務必於申請截止日前將申請案送出,逾時將不予受理。
六、 申請人應於申請截止日〔臺灣時間9月1日(一)17時〕前,確認推薦信已傳送(逾期視同資料不齊);相關規定請參閱附件:博士後研究學者申請相關說明。
七、本院博士後研究學者之權利義務,依據本院人事室約聘僱人員之相關規定(https://hro.sinica.edu.tw/pages/944),並依據學術導師之規劃,參與研究計畫之執行;所屬單位得依據學科特殊需要訂定管理細則。博士後研究學者須簽訂工作契約及具結書(聲明本人非屬進用時之機關首長、單位主管或學術導師之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
如有任何相關問題,敬請聯絡本所業務承辦人:林詩倫
電話:02-26525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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