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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116年度第1梯次博士後研究學者」自本(115)年8 月1日(六)起至9月1日(二)17時止(臺灣時間)受理 線上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一、依據「中央研究院延聘博士後研究學者作業要點」辦理,本申請案請至本院「學術服務管理系統」(https://asms.sinica.edu.tw) 線上申請。

二、本計畫延聘之博士後研究學者資格說明如下:(一)本梯次申請人須為111年7月1日後獲得博士學位者。(二)申請人於獲得博士學位後曾生產或育嬰留職停薪者,得依每一出生數,申請延長前項所述年限二年;若曾有服義務役之事實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前述所訂年限得依其實際服役時間予以延長。

三、申請人倘於申請截止日前無法取得畢業證書者,須上傳指導教授證明信函,說明於本梯次起聘前可取得畢業證書。116年度第1梯次聘期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11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學位者之聘期至116年12月31日止)。

四、本院辦理博士後研究學者培育計畫,係由博士後本人自行研提研究計畫(計畫內容應含括:計畫目的與價值、文獻評述、研究方法與預期成果等,倘過於簡略,將影響審查結果),應依該博士後研究計畫之主題與內容,由學術導師所屬適切之所中心提出申請。學術導師請務必於申請截止日前將申請案送出,逾時將不予受理。

五、 申請人應於申請截止日〔臺灣時間9月1日(二)17時〕前,確認推薦信已傳送(逾期視同資料不齊);相關規定請參閱博士後研究學者申請相關說明。

六、本院本院博士後研究學者為專職工作,博士後研究學者之權利義務,依據本院人事室約聘僱人員之相關規定(https://hro.sinica.edu.tw/pages/944),並依據學術導師之規劃,參與研究計畫之執行;所屬單位得依據學科特殊需要訂定管理細則。博士後研究學者須簽訂工作契約及具結書(聲明本人非屬進用時之機關首長、單位主管或學術導師之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

如有任何相關問題,敬請聯絡院方或所方業務承辦人:林詩倫小姐

電話:02-26525377

Email:taipoet@as.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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